116年度「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即日起至115年7月10日止受理申請
發布時間: 2026-05-25
申請資格:本院及國立臺灣大學所屬編制內單位之研究人員或專任教師。
申請注意事項:
計畫參與單位應包含本院及臺大,雙方共同完成申請資料後,由其中一方代表送件。
本計畫首重本院與臺大雙方創新性、互補性之跨領域研究;已執行過本計畫之同樣組合團隊,原則上不鼓勵再次申請。
研究計畫中如有涉及人體試驗、基因重組實驗或動物實驗者,應於申請時檢附相關委員會核准文件或送件證明。
申請者請將合作計畫書以WORD及PDF檔案格式各一份,連同相關申請資料,於截止日前寄至「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聯合辦公室」信箱(email:ntujpoas@ntu.edu.tw;主旨請寫:116年度臺大與中研院創新性合作計畫申請案_臺大主持人姓名/中研院主持人姓名)。
計畫執行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117年度經費需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年度成果報告,經審查後另行核定。
相關規定及表單下載請洽「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聯合辦公室」網站:http://jpoas.ntu.edu.tw/。
發稿單位: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聯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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