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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止 受理申請

發布時間: 2024-06-03

  1. 申請資格:本院及國立臺灣大學所屬單位編制內之研究人員或專任教師。
  2. 申請注意事項:
    • 計畫參與單位應包含本院及臺大,雙方共同完成申請資料後,由其中一方代表送件。
    • 本計畫首重本院與臺大雙方創新性、互補性之跨領域研究,並鼓勵雙方學者組成全新合作團隊。此外,申請人應已確實了解學術倫理相關規範。
    • 申請者請將合作計畫書以WORD及PDF檔案格式各一份,連同相關申請資料,於截止日前寄至「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聯合辦公室」信箱(email:ntujpoas@ntu.edu.tw;主旨請寫:114年度臺大與中研院創新性合作計畫申請案_臺大主持人姓名/中研院主持人姓名)。
    • 計畫執行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115年度經費需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年度成果報告,經審查後另行核定。
  3. 相關規定及表單下載請洽「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聯合辦公室」網站:http://jpoas.ntu.edu.tw/

發稿單位: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聯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