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重視學術及言論自由,鼓勵同仁對社會關鍵議題提出意見或解決方案。惟同仁自行發表之成果及言論,不等同本院立場。同仁自行發表應遵循學術規範及承擔責任,例如註明資料來源及確認其正確性。而倘擬以本院名義發表研究成果或言論,均應循本院公布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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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院物理所遭詐欺取財ㄧ案,物理所說明如下: 有關今(4)日外界關切本所遭詐欺取財ㄧ案,該案遭起訴之14人中,所涉2位與本所有關之人士,為本所前任約聘人員及訪問學者,非外界所稱「研究員」。本院「研究員」職稱係指正編教授等級人員。特此說明。 此案偵辦期間本所全力配合檢調作為,對於前任約聘人員及訪問學者涉入此案,深表遺憾。後續將進行相關必要措施,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