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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任務導向生技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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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任務導向生技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學術字第1121401947號函訂定

  • 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強化創新轉譯醫學研究,辦理任務導向生技研究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補助本院及全國優秀學研團隊進行具商品化潛力之轉譯研究,特訂定本要點。
  • 經審查通過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為院外研究人員者,須合聘至本院生醫轉譯研究中心,並應依相關規定進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 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本院助研究員或研究助技師以上專任研究人員。
    • 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國內具學術研究性質之公私立機構同等級專任研究人員。
    • 本院博士級研究人員(含博後學者)。
  • 本計畫屬個人型研究計畫,其執行期程以一至三年為原則,並視補助計畫研發之需求、進度及成果,分年審查及核給執行經費。計畫主持人為院內研究人員(非合聘)者,該計畫執行期滿時,得視該計畫研發之需求及進度申請延長二年的執行期限。
  • 本計畫之申請應檢附下列文件由申請人提送本院彙辦:
    • 研究計畫書。
    • 個人履歷資料及近年主要著作目錄。
  • 本計畫由本院設立任務導向生技研究計畫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參酌國內外相關學者專家之評審意見,召開審查會議討論,最終於決審會議決定通過計畫清單。
  • 計畫執行前需繳交計畫執行同意書,相關執行及管考規定應依該同意書內容辦理。
  • 計畫主持人如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或利益衝突規範之情事者,依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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