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國際研究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 94 年7 月26 日總辦事處第676 次主管會報修正
中華民國 94 年7 月28 日院長核定
中華民國104 年9 月10 日國際事務字第1040506843 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8 年5 月9 日國際事務字第1080503767 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 94 年7 月28 日院長核定
中華民國104 年9 月10 日國際事務字第1040506843 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8 年5 月9 日國際事務字第1080503767 號函修正
- 目的: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管理本院國際研究生宿舍,提供學生優良住宿環境,特設「國際研究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立本要點。
- 組織:
本會組成如下:
- 當然委員:秘書長、國際事務處處長、教育長及總務處處長。
- 遴選委員:每年由各學程推薦教師代表一人。住宿學生代表二至三人(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 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秘書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二人,由國際事務處處長及教育長兼任;並置幹事一人,負責秘書業務,由主任委員就本院人員調兼之。
- 本會職掌範圍:
- 學生住宿分配、收費、管理等相關辦法之審議。
- 學生宿舍重大修繕工程規劃之審議。
- 學生宿舍管理人員之聘用、考核、獎懲等事宜。
- 學生宿舍生活自治會會議決議事項之審議。
- 學生住宿輔導相關辦法之審議及修訂。
- 其他學生住宿相關事項之審議。
- 本會每年應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決定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得請宿舍管理員及有關人員列席。
- 本要點經院本部主管會報通過,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