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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國家生技研究園區D棟機房使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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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國家生技研究園區D棟機房使用管理規定

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資訊服務字第1100506920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資訊服務字第1111500097號函修正

  • 訂定目的及適用範圍:
    • 中央研究院國家生技研究園區D棟機房為支援生技相關研究,並視營運狀況支援其他高運量與大數據需求,特訂定本規定。
    • 本規定之適用範圍為D棟4樓及5樓機房。
  • 申請須知:
    • 以使用本機房所提供之機櫃為原則。
    • 使用量體以「機櫃數量」為計算單位。
    • 機房4樓空間之申請對象為本院各研究所(中心);5樓空間之申請對象為園區進駐單位與廠商。
  • 申請流程:
    • 申請機房4樓空間者,請於機櫃使用申請前,先向資訊服務處進行細部評估及討論;於確認需求後,請正式行文院方,並敘明欲申請使用之機櫃數量,以及預定使用之年限。
    • 申請機房5樓空間者,請敘明欲申請使用之機櫃數量,以及預定使用之年限,向生醫轉譯研究中心提出申請。
  • 使用單位管理責任:
    • 人員進出機房均須向申請受理單位辦理登記,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機房。
    • 廠商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設備管理人員陪同。
    • 欲至機房維護設備時(含設備進駐及退駐),須事先聯繫機房管理人員,以約定維護時間,並由機房管理人員帶領至機櫃位置開啟機櫃。
    • 人員進出機房,應維護機房清潔,機房出入口須隨時保持淨空,整棟機房嚴禁吸菸,並禁止攜帶非工作所需物品、飲料或食物。
    • 須負責進駐設備之運送、安裝、移除、保險、線路連接、IP配發、對外網路連接、網路(含防火牆)相關設定、軟硬體維護、授權及資訊安全等。
    • 為確保機櫃用電安全,嚴禁使用非D棟機房提供之電源排插,且須評估考量電力安全配置及散熱需求,並於安全電流容量範圍內使用。
    • 跨機櫃布放線路,應先通知機房管理人員,且須明確標示單位名稱及編號,並嚴禁使用轉接頭及光纖套管。
    • 嚴禁私自掀翻高架地板或碰觸非租用之機櫃設備,若因而造成任何損害,須負賠償責任。
  • 費用:
    • 空間維護費:依當年度「D棟機房設備進駐收費標準」支付。
    • 電費:支付每月實際使用電費,以及依機櫃使用數量占該樓層設置機櫃總數量之比例分攤該樓層之大樓公共區域電費。
    • 費用支付方式,請洽申請受理單位。
    • 本院得視機櫃進駐情況,提供適度之優惠方式,並敘明於前述收費標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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