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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行政電腦化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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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行政電腦化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96年5月8日經院長核定
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資訊服務字第1040506672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6年5月10日資訊服務字第1060503338號簽修正

  • 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有效推動行政電腦化,以提升本院整體行政效率及品質,特訂定本要點,並成立本院行政電腦化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 研議本院行政電腦化工作之發展原則及策略。
    • 研議本院行政作業流程之電腦化。
    • 審核本院行政電腦化專案計畫之成案規劃。
    • 審議本院行政電腦化專案計畫之進度及成果。
    • 商議本委員會各工作小組之提案。
  •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一至十七名,含主任委員一名,由秘書長擔任之;院本部相關處室主管為當然委員;聘任委員數名,由主任委員薦請院長遴聘之,聘期二年,連聘得連任。
  • 本委員會得設若干工作小組,分別負責文書處理、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及其他行政業務電腦化之規劃與執行。各工作小組之召集人,由掌理相關行政業務之單位主管擔任為原則。
  • 本委員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本委員會會務工作由院本部資訊服務處辦理。
  • 本要點經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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