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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三軍總醫院與中央研究院合作研究計畫」,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2日止受理申請

發布時間: 2021-06-02

一、申請資格及詳細規定請參閱「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三軍總醫院與中央研究院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二、注意事項:

(一) 有意申請者,請至「榮總三總中研院合作計畫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 提出申請。本線上申請系統僅限各機構區段IP使用。

(二) 本院申請者請務必下載申請書之 C010 表,並送所屬研究所/研究中心用印後上傳。

(三) 計畫執行期間為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多年期計畫需每年提出申請並審查,計畫名稱請加註第二年或第三年。計畫書內容可以和前一年度一樣,且需附上前一年計畫之進度報告。

(四) 研究計畫中如有涉及人體試驗、基因重組實驗或動物實驗者,應於申請時檢附相關委員會核准文件或送件證明。

(五) 本案於本院執行之計畫,其所需經費由該計畫主持人所屬之研究所/中心及院方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標籤: #動物 #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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