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重視學術及言論自由,鼓勵同仁對社會關鍵議題提出意見或解決方案。惟同仁自行發表之成果及言論,不等同本院立場。同仁自行發表應遵循學術規範及承擔責任,例如註明資料來源及確認其正確性。而倘擬以本院名義發表研究成果或言論,均應循本院公布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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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院物理所遭受詐欺取財一案,本院處理經過,說明如下: 本院政風室表示,由於相關科研採購案之金額較高,且得標者為前實驗室人員擔任負責人、有技轉關係之公司,本院在檢方偵辦本案前,即已對涉案實驗室的採購案予以關注,並主動展開內部稽查,惟受限於可取得之資料等,未能查得具體不法事證。檢方偵辦期間,本院全力配合檢調,直至檢方公布起訴書,方知悉本案係實驗室人員勾結院外人士所為,且其所採手法實難僅憑院內文件查得實證。本院刻正就該所之採購、物品管理及廢棄物清理等流程,進行專案查核。根據初步調查結果,相關實驗室管理階層未確實督導及查察為事件發生主因。
有關本院物理所遭詐欺取財ㄧ案,物理所說明如下: 有關今(4)日外界關切本所遭詐欺取財ㄧ案,該案遭起訴之14人中,所涉2位與本所有關之人士,為本所前任約聘人員及訪問學者,非外界所稱「研究員」。本院「研究員」職稱係指正編教授等級人員。特此說明。 此案偵辦期間本所全力配合檢調作為,對於前任約聘人員及訪問學者涉入此案,深表遺憾。後續將進行相關必要措施,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