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驊 先生簡歷

中央研究院第二任院長

 
一、家世與青少年時期

  朱家驊(西元一八九三-一九六三年),字騮先 ,清光緒十九年四月十五日(一八九三年五月三十日 )生於浙江省吳興縣小港里鶴和堂。其始祖自臨安遊 學湖州,遂在此定居,至家驊為第十六代。累世經營 南貨業。父雲舫,母姚氏。家驊為幼子,大兄家麟( 祥生),二兄家騏,及兩姊一妹,尚有兄姊各一人, 皆不育。

  家驊六歲(一八九八)入鄰舍私塾,啟蒙師為江 梅村。十一歲(一九○三),改入縣城馬軍巷沈氏家 塾。是年六月喪父,翌年四月喪母,改入北壩沈氏家 塾,始讀《四書》。十三歲,改入南潯正蒙學堂。十 四歲,私下剪去辮子,被目為小革命黨。十五歲,改 入南潯公學,年底畢業。十六歲(一九○八)赴上海 ,在通運公司識張人傑(靜江)。是年九月,考取同 濟德文醫學校,為自費生,隨納少華博士(Dr. Nasauer ) 習德文。升入二年級後,史地、動植物、理化等課 ,均由德人教授。十八歲(一九一○),因受曹礪金 、沈士遠、沈尹默諸師影響,已具革命思想,見報載 汪兆銘(精衛)謀刺攝政王消息,大受感動。乃於六 月赴南京,欲謀刺兩江總督張人駿。十九歲(一九一 一),聞黃花岡起義消息,與學太徐霽生等發起組織 中國敬死團。八月,武昌起義,敢死團籌備在滬起義 工作,推家驊為駐漢代表,乃偕黃伯樵等二十餘人赴 漢口。因從軍未果,被紅十字會派至德國人組織之重 傷兵醫院服務,歷時三個月。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家驊二十歲,結束醫院 工作,於一月底返滬,方知敢死團曾參加攻打江南製 造局之役,對上海光復不無貢獻。在通義銀行識吳敬 恆(稚暉)、李煜瀛(石曾)等人。時同濟籌辦工科 ,改稱同濟醫工學校,乃返校,改入工科。

  民國三年三月,隨張人傑乘西伯利亞鐵路臥車赴 德自費留學,先到蓋爾森教堂城(Gelsenkirche)之荷 蘭礦場實習半年,於十月入柏林礦科大學攻讀。五年 十月,礦科大學併入工科大學,為第七院,家驊參加 考試後升三年級。時值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學生多 已從軍,依規定一班不滿三個德國學生不能開課,家 驊班上經常僅有三個中國學生,故無法繼續求學,遂 於十二月十五日離開柏林,取道丹麥、瑞典、芬蘭、 俄國,回到上海。

  民國六年四月,我國對德絕交。八月初,家驊與 程亦容女士在北京結婚,三十一年春離異。三十五年 二月十二日,與王文淵女士結婚。

二、中研院十八年

  民國十六年十月,中華民國大學院之大學委員會 成立,家驊以廣州第一中山大學副校長身分為該委員 會當然委員。時中央研究院尚隸屬於大學院,故也參 與中研院之籌備工作,並於十一月被推為地質調查所 (翌年一月改名地質研究所)籌備委員之一。二十四 年六月二十日,當選中研院第一屆評議會聘任評議員 。二十五年一月五日,總幹事丁文江(在君)病逝。 六月,應蔡元培院長之請繼任總幹事,於十五日到任 。二十六年,以主持浙江省政太忙,請傅斯年代理總 幹事。二十七年,傅斯年不肯繼續代理,而家驊所兼 黨、團等職務,較前尤為繁重,乃於十二月由任鴻雋 (叔永)繼任。傅斯年曾說:「中研院設總幹事一職 ,本是『內閣制』。」可見總幹事對中研院之重要。 二十九年三月五日,蔡元培病逝香港,評議會於三月 二十二及二十三日開會,選出三位院長候補人:家驊 與翁文灝各得二十四票,胡適二十票。遲至九月十八 日方派家驊為代理院長,於二十日就職。直到四十六 年十月辭職,四十七年一月十一日移交,主持中研院 院務達十八年之久。

  家驊擔任中研院總幹事及代院長期間,正值國家 多事之秋,先是抗日戰起,自京滬西遷,並隨戰事之 變化不斷播遷,各研究所散處大西南各地;勝利後, 再陸續復員京滬。喘息甫定,又遷臺灣。抗戰前,該 院已設有十個研究所,在抗戰期中,又增設數學、醫 學、體質人類學三個研究所籌備處,並將動植物研究 所各自獨立成所。雖一再播遷,飽嘗顛沛流離之苦, 仍能繼續成長發展,而研究工作也未中輟。三十四年 秋,又籌設近代物理(即原子能)研究所,雖未完成 ,亦可看出領導者能掌握學術發展之方向。民國三十 八年大陸撤退時,因時間倉促,交通困難,而經費無 著,只有數學與歷史語言兩研究所來到臺灣,家驊又 擔負起籌措經費、找尋院址、購地建屋等起死回生的 重任,不僅陸續重建植物、化學、動物三研究所,並 增設近代史、民族學兩研究所。

  中研院評議會之成立,是丁文江任總幹事時為該 院立下之百年大計;至於院士會議,則為家驊之重大 貢獻。自民國三十五年十月開始籌劃,至三十七年三 月二十六日選出第一屆院士八十一人,家驊當選為數 理組院士。九月二十三日舉行第一次院士會議,中研 院之體制,才算完成。惟翌年大陸即告失守,多數院 士及第一次院士會議所選出之第三屆評議員三十二人 ,滯留在大陸,在臺者均不足法定人數。只有使兩會 照常集會,恢復其職權,才能使中研院從半停頓狀態 中納入正軌。經多方討論,終於想出「以報到登記人 數為實有全體人數」之辦法,呈奉總統令准後,於四 十六年四月二日在臺舉行第二次院士會議,四月三日 舉行第三屆評議會首次會議。停頓已八年之院士會及 評議會集會問題,獲得解決,為中研院在臺之復興奠 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