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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特聘研究員陳建仁院士借調案相關規定說明

發布時間: 2023-02-02

近期外界關切陳建仁院士借調乙案,本院人事室將相關規定列舉說明如下:

陳院士目前是本院依規定新聘之特聘研究員,並非延長服務,故不適用「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及研究技師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 第8點中 ,延長服務期間,不得借調之規定。

陳院士因獲選為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符合「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13條第1項第7款規定,獲全球性學術殊榮者,得依聘審要點規定,新聘為特聘研究員,不受年齡限制,其聘期經院務會議投票通過為5年。(註1)

總統府來函借調陳院士擔任行政院院長,本院依「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合聘及借調處理要點」第20點規定,由所屬單位基因體研究中心召開業務會議投票通過,函報院完成借調程序,函復總統府在案。借調期間陳院士應辦理留職停薪,並在借調機關支薪。(註2) 過去本院也有數位院士、研究人員借調至政府機關服務,皆依上述規定程序辦理。

 


(註1) 「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13條第1點第7項規定:「獲全球性學術殊榮者,得依聘審要點之規定,新聘為特聘研究員,不受年齡之限制,其聘期由院長提請院務會議決定之。全球性學術殊榮之參考項目由院務會議另定之。」

(註2) 「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合聘及借調處理要點」之「肆、借調」規定:「二十、本院研究人員經所屬單位所務會議或中心業務會議通過,並經院長核准,得借調至政府機關、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服務;借調期間應辦理留職停薪,並在借調機關(構)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