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開啟
:::
預告修正「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發布時間: 2025-01-24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中央研究院。
二、修正依據: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十九條。
三、「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中央研究院網站(網址:http://www.sinica.edu.tw/)「新聞與活動/學術行政」訊息區。
四、為更符合本院學術諮詢總會現行運作及實務所需,本次修法新增第四章「學術諮詢總會之業務執行」規範相關事宜。考量法規內容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中央研究院學術諮詢總會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三)電話:(02)2789-9850
(四)傳真:(02)2651-6234
(五)電子郵件:caac@gate.sinica.edu.tw

「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