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般博士後學者之資格,以近六年在國內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優異能進行計畫主持人之研究計畫者。
二、申請時間:
每年度兩梯次-3月1日截止;7月1日執行。
9月1日截止;隔年1月1日執行。
三、細節請參考:
「中央研究院延聘博士後研究人員作業要點」。
http://www.sinica.edu.tw/as/law/advisory/post-doc.doc
四、相關事宜聯絡人:
請洽本專題中心承辦人林淑慧小姐,
電話:(02)2782-2191;
email:capa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