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與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圖書室 圖書互借服務要點 一、宗旨: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臺大圖書館)為加強與中央研究院(以下 簡稱中研院)合作關係,特訂定「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與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 圖書室圖書互借服務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以促進雙方圖書資訊之交流 與利用。 二、承辦單位:    臺大圖書館由該館閱覽組承辦具有台大圖書館借閱證人員之申請及相關作 業,中研院由計算中心承辦具有中研院圖書館借閱證人員之申請及相關作業。 雙方各自指定聯絡人乙名,處理圖書互借事宜。 三、互借圖書範圍: 為增進雙方圖書資訊交流,互借資料範圍應以儘可能滿足雙方讀者之需求 為原則,惟屬下列情況之圖書資料不外借: 1.新書展示中者; 2.非書資料(含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檔資料等); 3.限館內閱覽資料(含參考工具書及珍善本資料等); 4.館藏單位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四、借書冊數:雙方向對方借書總冊數以二十冊為限。 五、借期:以二星期為原則 (自行扣除處理時間)。 六、續借: 到期日前五天可辦理續借,續借以一次為限,並以辦理當日計算新的到期 日,惟所借圖書若已被預約則不接受續借。倘有其他情形,依對方規定辦理。 七、催還:如有緊急的催書狀況,必須配合替對方催還。 八、預約:暫不開放。  九、逾期處理: 每日印製逾期通知單,傳真給對方代為催還。雙方必須了解對方的逾期 處理相關規定,並事先告知讀者。 十、遺失賠償:依對方規定,但須事先知會讀者相關事項。 十一、圖書傳送方式:每天中午以中研院交通車傳送借、還書。 十二、本要點經雙方同意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