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向 院長簡報第二期教育改革諮議報告書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四年十一月四日(星期六)上午九時三十分

地點:行政院第一會議室

主席:連院長

記錄:曹 翠 英

出席人員:

教改會委員代表

李召集人遠哲、張副召集人京育、牟委員中原、沈委員君山、林委員清江、周委員麗玉、曹委員亮吉(請假)、陳委員伯璋、曾委員憲政、楊委員國樞

列席人員:

行政院相關部會、省(市)政府教育廳(局)代表暨教改會同仁

行政院徐副院長立德(請假)、夏政務委員漢民(請假)

趙秘書長守博、張副秘書長昌邦

內政部黃部長昆輝(楊政務次長寶發代)

財政部林部長振國(王常務次長政一代)、法務部馬部長英九

教育部郭部長為藩、行政院主計處汪主計長錕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陳局長庚金(歐副局長育誠代)

行政院新聞局胡局長志強(吳副局長中立代)

行政院青輔會尹主任委員士豪(陳副主任委員聰勝代)

行政院國科會郭主任委員南宏(胡副主任委員錦標代)

行政院研考會王主任委員仁宏、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陳廳長英豪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吳局長英璋(請假)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王局長清波(莊科長老賜代)

教改會毛副執行秘書連塭、朱副執行秘書婉清、李組長孟翰

陳組長舜芬

一、主席致辭

李召集人、張副召集人、各位委員、各部會首長:

時間過得很快,本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從去年九月成立以來,已有一年多了。這段期間,在李召集人以及各位委員的共同努力下,教育改革的聲浪,已經在社會各階層,形成巨大的共鳴,報章媒體也對「教育改革」的意義與期望,屢有大篇幅的報導;對於民眾期盼教育改革的心願,相信各位委員已有深刻的體認,也都盡心盡力的在集思廣益,尋求適合國家發展需求、導引社會進步、及提升國民素質的教育改革方針。政府部門一定會尊重各位委員所提出的具體方案,經過通盤研商策劃後,儘速貫徹執行。

教育是傳遞文化薪火、主導社會進步的基礎與動力。當今世界先進國家一向以教育品質的提升,作為國家生存發展的主要依歸。我國政府也一貫重視教育的長遠發展,投資在「教育」上的經費十分龐大,培育了許多有用的人才,得以適時提供國家現代化所需求的人力資源,因而創造了舉世聞名的「臺灣經驗」,這是值得教育工作者欣慰的事。

這幾年來,我國無論在政治改革、社會福利、經濟及科技工業的發展上,都有顯著的進步,人民富裕、生活品質提高、社會變遷加快,我們已經完全邁入自由開放的社會,而且正在締造我國前所未有的新文明;因此,教育必須適應需要,有所更張改革。

因應社會急速變遷的教育改革,不能只從教育層面去看;當前的教育問題,有許多案例顯示,如果僅在教育制度、課程教材等方面去探究改革的方向,將會產生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偏差現象。因此,為發揮本次教育改革的理念,有必要以社會整體問題為中心、以國家長遠發展需求為範疇,研議合適的教育改革策略,以期透過全面性的檢討,為教育百年大計奠立根基。

當前有待解決的教育問題,可說是盤根錯節、複雜非常,各位委員都是學養豐富、又兼具教育實務經驗的教育家,相信在各位的熱心參與、積極研究中,一定能針對時弊、提出改革之道;為未來的教育發展,研提全面性、前瞻性的因應方案,來提升全民素質,導引國家社會的長遠發展。

今天,教改會能夠按照進度提出第二期諮議報告書,本人要向李召集人及各位委員的辛勞與奉獻,表達十二萬分的敬意與謝意。也希望透過這次簡報,對教育改革的大方向凝聚共識,繼續往前邁進。

二、李召集人遠哲致辭

連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長官以及本會同仁:

本會歷經一年時間的努力,呈現在各位面前的是第二期諮議報告書,這其中要感謝本會委員除在各自的崗位上忙碌外,仍積極參與並投入教育改革的工作,因此不論是每週的分組研討會、教育大家談、教改專題論壇乃至於每個月的委員會會議,他們全都是卯足幹勁全力以赴。上個月開始,與省教育廳合作,到全省各縣市舉行「教改巡迴開講」一方面把一年來本會研議的情形及對教育改革的看法、觀念向第一線的校長、教師、家長說明,一方面也聽取基層民眾的意見,使本會未來的研議能更周延。

這一年來,本會研議的教改層面相當廣,至目前為止,有一些共識,今天先針對這些教育改革的方向與共識,提出五點看法,就教於各位先進:

1. 政府應解除對教育的過度管制,鼓勵教育鬆綁並建立新的規範。例如文憑、課程、師資、私人興學等。

2. 義務教育應做到將每一個學生都帶上來。

3. 暢通升學管道。

4. 提昇教育品質:許多數據顯示,在轉變中的社會,若要提高國民水準,則應優先提昇教育品質,其重要的做法有二,其一是師資素質的提昇,其二是學校的改革。

5. 建立終身學習的體系

教育改革是社會改革的關鍵,因此需要家庭與社會教育的相互配合。學校教育只是整個教育體系的一小部份,建立終身學習的體系是非常必要的。

至於在各縣市「教改巡迴開講」中普遍所聽到的基層心聲,多指出國小教師行政工作過於繁忙且負荷相當重,本會希望明年此時亦能提出因應方案與具體建議。

三、林委員清江簡報諮議報告書

本委員會自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提出第一期諮議報告書後,經過半年的研議,已完成第二期諮議報告書。第一期諮議報告書的主旨是:在進入二十一世紀前,從事根本性的教育改革,滿足個人及社會的教育需求,協助個人有尊嚴的成長,社會有秩序的進步。第二期諮議報告書延續此一精神,以推動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落實學校教育改革為主旨。報告書的重點有二:第一是改革理念,第二是七項改革建議。其目的不在涵蓋所有教育改革建議,而在整理半年來的階段性研究成果。本委員會對於各種教育問題深入探討,對於民間的各種改革建議,也充分重視,當於一年後彙整三期諮議報告書,提出完整的教育改革建議。茲將本期諮議報告摘錄如下:

(一)改革理念

檢視目前學校教育的情形,學校提供有價值、有系統的知識,重視紀律與規範,完成個人社會化的學習,發揮培育人才的功能,對社會秩序的維持及社會的穩定,有其貢獻。相對地,學校之外教育的忽視,及教育資源過度集中於學校,卻形成文憑主義及升學主義。另外,學校教育制度、內容與方法,仍有諸多缺失,尚無法實現全人教育的理想。

終身教育理念,認為人生是持續不斷的學習過程,經由自發而有意識地選擇安排學習機會和學習方式,可使個人在急速變遷的社會中,不僅具備適應環境的能力,而且充分發展潛能和促成自我實現。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從一九六五年起積極推展終身教育,已引起各國的熱烈回響。衡量社會─經濟發展的條件,我國早應建立終身教育體系。本委員會認為此種理念,應成為當前我國教育改革的主要理念,以匡正上述教育的弊端。

現代社會是一種學習社會。在學習社會中,個人所需的不僅是學校教育,而且是終身教育。學校只是學習的一種場所。個人在各種環境及機構中學習,學習是終身的。各種型態的學習與學校教育相互統整,人生的學習是形成經驗的創意過程。全人發展、科學態度、及前瞻理念,全都受到重視。個人每一階段的學習成敗只具有相對的意義,不能作為區分社會組成分子的指標。本委員會認為,我國應推動終身教育,以建立學習社會。

本委員會認為,在建立終身教育體系,邁向學習社會的過程中,學校教育改革的可能方向包括:1.確立學習權與尊重學習主體;2.統整終身教育資源;3.加強學校與社區的結合;4.發展回流教育;5.加強以生活為中心的課程設計與教學。

本委員會對於「教育的個人功能與社會功能」及「教育的專業自主權」兩項理念,也深入探討,獲致共識。此方面之理念,將納入本委員會最後提出之整體諮議報告書中。

(二)改革建議

本委員會半年來經過分組討論、研討會討論、全體委員會議三項程序,獲得下列七項改革建議:

1. 建立終身教育體系,邁向學習社會

為保障個人終身學習之基本權利,並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目前我國亟需建立終身教育體系,邁向學習社會。此方面之建議影響深遠,允宜繼續研究。目前先行提出下列各項原則性建議:

(1) 確立終身教育發展政策,調整各級教育行政機構之組織架構、業務職掌、施政計畫和預算分配。務期在中央有終身教育專責機構,負責全國終身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協調和統整工作﹔在地方社區則能有效協調、統整各類學習資源,充分提供民眾終身學習資訊與資源。

(2) 訂頒終身教育相關法令,使終身教育推展取得法律的依據。

(3) 終身學習體系的建立,必須兼顧不同的學習對象、場所、內容和型態。跨越人生全程的學習過程,都應該得到適當的資源分配。正規、非正規和非正式教育,應協調整合為一個整體的學習體系。

(4) 調整學校教育目標、課程內容及教學方法。重視學生自我學習習慣、態度與方法的養成。

(5) 發展回流教育,建構教育的第二進路。為確實提供個人工作後返校進修機會,高等教育學府宜另訂入學條件,改變入學方式,建構教育的另一條進路。

(6) 訂定脫盲計畫及時間表,降低文盲比率;針對接受部分教育,而尚未具備適應目前社會生活基本能力的功能性文盲,提供成人在社會中所需的基本知能課程。另並加強偏遠及弱勢族群的成人教育活動。

(7) 成立社區學院,優先在適當地點以改制方式進行,提供社區民眾進修機會。並宜設置學習資源中心,以支援社區民眾的學習活動。

(8) 採取諸如租稅獎勵之鼓勵措施,鼓勵企業單位設置教育訓練單位或專職人員,擴大辦理企業員工在職進修活動。

(9) 培養全民終身學習習慣,協助全民具備各種個人發展與社會進步所需的知識與能力。

2. 調整高級中等教育之分流與分化策略,並從事相關課程改革

高中高職學生比例之調整及課程的改革,都是刻不容緩的。顧及現有師資及教育結構的逐漸轉型與適應,本委員會提出下列九項建議,其中第一項屬法律修訂之建議﹔第二至第四項屬近程之建議﹔第五至第八項屬中程之建議﹔第九項則為遠程之建議。

(1) 為健全並擴張高級中等教育,俾能延長國民平均受教年數,應將「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合併修訂為「高級中等學校法」,建立以綜合高中為主體的高級中等教育制度。修法時,應明訂條文,促成高中與高職教師之交流及設備之共用,允許高中普通科與職業類科學生互選對方的課程,並允許學生互轉。

(2) 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的學生人數與高中生之比例,宜逐年降低。其適當之比例,不宜由政府硬性規定。對現有高職及五專,加強其類科調整之彈性,提升師資素質,更新實習設備,提高學生單位成本,以改善其教育環境與內涵,使技職教育精緻化。

(3) 積極進行「綜合高中」課程實驗,使學生經由課程的延後分化,達到自然分流。

(4) 完全中學之設置,應給予學制年限之彈性,其高中部分採綜合高中之課程規畫。再配合綜合高中之普遍設置,作為未來採行學區制之基礎。

(5) 高中、高職及五專一年級的課程,應以國、英、數及自然、社會等一般基礎性科目為主。社會組與自然組課程,宜延後分化。

(6) 公布新型「綜合高中」的共同核心課程,由各校自行規畫各類選修課程。大學入學制度應與之配合。

(7) 增設地區性職訓中心,或選擇績優高職附設「地區技能實習中心」,使實習資源作最有效的運用。

(8) 提倡「回流教育」之理念,拓廣就業人士進入高等教育學府進修的管道。

(9) 推行以新制的「綜合高中」為主的學區制,高職成為少數且精緻之技藝學校,可對較大區域招生。

3. 推動中小學課程改革,實現全人教育目標

為發展全人教育,配合終身學習,本委員會認為中小學課程應推動下列各項改革:

(1) 基礎教育的目標在於全人的培育:在德群兩育方面,要能自律也要能樂群﹔在體美兩育方面,要有身心健康也要有人文素養﹔在智育方面,要有基礎的能力,也要有廣泛的興趣。另外對技藝教學也應予以重視。

(2) 課程內容不宜過度規畫。減少智育科目教學時數,增加活動及空白課程。學校應有足夠空間,落實「教師共同經營課程」的辦學理念。

(3) 語言及數學之課程與教學應重視其作為表達、思維與應用的工具性。側重知識之科目,如自然與社會,則以引起興趣為優先考量。

(4) 五育的精神,尤其是倫理、生活教育,應融入於各類課程中。對職業觀念與態度之培養則應特別受到重視。

(5) 高級中等學校之課程宜合併規畫,以期既能延遲分化,又能提供多元進路。

(6) 教科書應採審定制,惟其選用宜有所規範。

(7) 積極開發電腦輔助教學之工具與網路。

(8) 政府應結合民間的力量,共同長期研究發展課程與教材。

4. 兼從治本與治標兩方面,解決中小學生行為輔導問題

本委員會認為,學生的行為輔導問題,必須標、本兼重,始能解決。以下八項建議,一、二兩項為治本建議,其餘則為治標建議。

(1) 建立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觀,發展以學生需求與興趣為主的課程、教學與輔導。

(2) 培養人性化的教師,遴選具有人文關懷特質之校長。校長與教師並應共同營造積極、和諧的校園文化,重振師生之間的專業倫理關係。

(3) 建立學生行為輔導新體制,應合併目前之訓導處與輔導室,統整學校輔導資源,增設專業人員,並檢討修訂訓育輔導相關法令及各級學校規程,以符合時代需求。

(4) 重視休閒教育,落實課外活動,積極規畫設置青少年活動場所。

(5) 全面檢討並修訂有關青少年的法律,以適應社會變遷,讓青少年享有應有的尊嚴,盡應盡的責任。

(6) 重視學校的親職教育與決策行政人員的在職進修,使父母的教養方式與政府政策釐定,配合社會變遷的需要。

(7) 建立青少年輔導之專職機構,並規畫從事長期研究。

(8) 全面檢討「輔導工作六年計畫」成效,成立客觀超然評鑑小組,進行評鑑,以提高本項計畫執行品質,落實學生輔導工作。

5. 發展適當的大學運作模式,以提高大學教育水準

在我國大學逐漸自主與民主的過程中,宜發展適當的運作模式,以提高水準。本委員會爰提出下列各項建議:

(1) 確立大學自主的範疇。在學術專業自主(課程自主、招生自主及學位授與等)、人事自主(公教分途)與私立大學經費自主方面,政府應充分尊重。公立大學人事經費按定額分配,各校可自行調節待遇與編制。大學自主之範疇亦應有限制,如校產處理及公立大學的學校性質、發展方向等,政府有審查核定之權責。

(2) 教育部設大學教育委員會,聘請著有清望之人士為委員,就大學教育有關之重要政策、各校資源分配、共同規範等,以合議方式作成決定,作教育部長決策之重要參考。部長對其決議應充分予以尊重。

(3) 公立大學之經費,政府應根據性質、區位、學生人數等,訂定分配指標。另依據各校個別條件及其評鑑結果,提供激勵性之發展經費。學校自籌之經費,由學校自由運用,政府僅需予以法律上之監督。

(4) 私立大學學費應准予自定,公立大學之學費及系所名額由政府訂立標準,但擴大其彈性幅度為30%至50%,由各校自定。在學費自由化的過程中,政府及學校本身應提供各種就學貸款及獎助學金,以符教育機會均等之原則。

(5) 大學內部的民主運作應予制度化。大學法規定「校務會議為校務最高決策會議」,將決策、行政、監督等事權集中於上百人的會議,但又規定校長綜理校務,以致校務會議定位含混,權責不明,亟宜改進,實有待進一步檢討。

(6) 政府應提供私立大學公平競爭的條件。對於私立學校,減少其興學之障礙,學費自由化,系所設立、招生名額,不予干預,以競爭代替管制,是維持私校品質有效而且合理的做法。

6. 充分協助專科學校發展,成為重要的高等教育學府類型

鑑於當前高等教育量仍然供不應求,而且民間仍然對政府之教育政策有某種程度的要求,本委員會為促成「多元」、「良性競爭」之高等教育生態,爰提出以下建議:

(1) 我國高等教育的量必須擴充。其擴充應以運用民間資源,且以發展側重實務性校院為主。同時政府應減少民間興學的障礙,以健全私校之彈性經營空間。

(2) 政府應導引側重實務教學大學之發展,以改變大學盲目發展「學院派」研究的態度,建立實務教育的尊嚴與社會地位,促使高等教育的功能多元化。

(3) 現階段技術學院(大學)之基本設校標準,仍有訂定之必要。但校地面積的限制應可合理放寬,改採部分得以校舍面積取代之要求。

(4) 政府應提供社會有關學校評鑑之資訊,並鼓勵民間評鑑機構之成立,促進資訊之充分流通。

(5) 配合產業發展對各種實務操作技術人力的需求,專科學校及側重實務教學大學的學制及學程,應更多元而有彈性,以提供在職人員繼續教育之途徑。

(6) 建立多元化師資審查體系,重視實務性師資之實務能力。

7. 提升教師專業素質,以促成教育進步

本委員會在第一期諮議報告書中,曾經就提高中小學師資水準方面,提出五項建議,本次報告書再從教師自主性、專業化、及教師生涯發展等三方面,提出補充建議如下:

(1) 為提高教師專業自主性,應在師資培育階段即積極啟發學生專業自主之自覺。教育主管部門應儘量將權力交給各縣市政府及學校單位。教育部、廳、局應積極鼓勵並輔導教師成立各種自主性之專業團體,藉以發揮其專業自主的能力。對於與師資培育與任用有關之各種法令,應加以修訂統整,並以專業自主之精神予以貫穿。

(2) 準教師之招生與甄選,宜擴大師範校院之推薦甄選名額,並調整招生方式,招收具有從事教育工作志趣及性向的學生。教育學程之規畫與設計,應尊重各校自主權。鼓勵各校同時開設兩類以上之學程,准許學生選修兩類學程,藉以促進各階段教育之交流與銜接。目前所訂之「大學校院教育學程師資及設立標準」,應即依此原則檢討修訂。

(3) 實習教師之名額與甄選辦法由各校自訂;積極實施與推廣「臨床教授制度」。

(4) 及早實施教師進階制度,以滿足終身以教學為志業之教師在各階段生涯發展之需要;鼓勵「地區教師中心」以及「學校本位」之在職進修。

(5) 適度增加國小職員編制,減少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工作量。並研議給予中小學教師定期休假進修或減課進修。

(三)結語

在「推動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落實學校教育改革」的大前提下,本委員會彙整半年來的研究成果,提出上述七項建議。本次報告書的建議有些是新增的,有些則是上次建議項目的延續及補充。本委員會對於教育問題能夠充分掌握,對於民間各種改革建議也會適度採擇。本委員會將在一年後以負責、審慎的態度,提出前瞻可行的整體教育改革建議,以符合社會之期許。

四、教育部郭部長回應諮議報告書

大約在一週之前收到第二期諮議報告書(初稿),在欽佩之餘,亦非常感謝召集人以及各位委員最近僕僕風塵地赴各縣市聽取基層的意見,並據以為教育改革的參據;現在個人謹就諮議報告書內容與教育部相關政策,具體說明如后:

(一) 在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方面

諮議報告書每一期均有中心理念,第一期報告提出「鬆綁」原則--要求政府放鬆教育方面的不必要管制以達成「教育自由化」。而本期報告提出「推動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落實學校教育改革」理念,此與教育部的構想不謀而合,而李總統及連院長亦多次在不同場合強調。

教育部在多次報告中提出的教育改革方向有五:1.緩和升學壓力;2.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包括公私立之間以及城鄉地區)之間;3.引導教育自由化;4.建立終身教育體制;5.全面革新課程教材。

終身教育的實際做法上,包括諮議報告書中的第二頁至第三頁,以及第十六頁至第二十五頁,基本上均能認同(請參考教育部施政報告),其中除了回流教育體制的構建(有機會再入學研修)外,均強調培養自我學習的意願、動機與習慣,學會安排組織學習的方法,亦補充了教育部構想中較偏重體制建立的不足。

(二) 調整高級中等教育之分流與分化策略

建議將「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合併修訂為「高級中等學校法」,建立以綜合高中為主體的高級中等教育制度,高職成為少數且精緻之技藝學校,可對較大區域招生(綜合高中為主的學區制)。

教育部的做法是:

1. 「高級中學法」已修訂,高中將成為多元類型,除傳統高中(本報告似乎隱示應改制為綜合高中)外尚包括綜合高中、完全中學、單科高中、附設職業科的高中等類型,教育部正研訂「技術與職業院校法」。

2. 高中與技職學校學生比例將調整為為五:五,而非諮議報告建議以綜合高中為主體(高職成為極少數技藝學校)。

3. 長期的構想將是十二年國教,盼於廿一世紀初期實現。屆時,水到渠成自然以綜合高中為主體。

有關第二十七頁所列亦為「先進國家所未見」,與事實不盡相符,例如德國、瑞士、奧地利都超過我國。

八十二學年度我國技職學校學生(高職五一五、二一一人及五專前三年一一三、七九四人佔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人數八六七、六六五人)之比例,高達七二•五%,比例之高,是先進國家所未見,與事實仍有未符,建議修正,茲將各國技職學校學生之比例列述如下:

德 國 79.8 % 匈牙利 75.0 %

瑞 士 73.2 % 法 國 54.1 %

奧地利 76.0 % 英 國 57.6 %

荷 蘭 70.1 % 丹 麥 56.2 %

意大利 67.4 % 日 本 27.5 %

波 蘭 74.6 %

(三) 進行綜合高中課程實驗

完全中學的高中部分採綜合高中的課程設計,目前已選定十九所綜合高中進行試辦,其課程正成立委員會設計中,將參據建議「核心課程部訂,選修科目由各校自訂」之原則,完全中學有十校試辦,其高中部亦將採綜合高中課程。

(四) 高中、高職及五專一年級的課程應以國、英、數及自然、社會等一般基礎性科目為主,高中課程中,人文與自然組課程之分化,宜延至高三實施

新頒佈的高中課程標準亦符合此一原則,採「高一統整、高二試探、高三分化」,以選修代替高二的分組,故實際上將來至高三才有文理分組。

另正修訂中的「職業學校課程標準」與已公布的五專共同必修科目表,第十學年課程亦盡量採取共同的核心(基礎科目),以利學生必要時的轉學,轉換到不同類型學校

(五) 有關增設地區性職訓中心,或選擇績優高職附設「地區技能實習中心」,提供各高中、高職、綜合高中及五專學生集中實習 ,使實習資源作最有效的運用。

目前教育部在各縣市選擇適當地點,辦理大型實用技藝教育中心,此等中心可能附設於高職,亦可能利用國中校地,亦可能獨立設置,師資則利用高職或與職訓中心合作,平常提供該縣市國中學生接受實用技藝教育(例彰化設於高職、臺中縣則利用國中校地),每週亦保留若干天供一般民眾接受技能訓練。

(六) 課程內容不宜過度規劃,增加活動及空白課程....,以及教科書應採審定制

目前「鄉土教學」教材係開放各縣市或學校自行編選,國中、國小藝能科目教材亦採「審定制」,八十五學年度開始的新教材、國小亦採審定本(國中暫緩,高中部分科目已開放)。

至於留下空白課程,教育部亦有此構想,要求各科教科書不要排滿十八單元,必要時留下四至五單元空白,由教師自由運用或補充教材教學。

(七) 教育部設大學教育委員會

公立大學之經費,政府應根據性質、區位、學生人數等,訂定分配指標。另依據各校個別條件及其評鑑結果,提供激勵性之發展經費。

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中,早已有高教司改設大學教育委員會之擬議,惟因配合行政院組織法,故未提出,此外,教育部亦委託 史丹福(Stanford)大學、梅西(Massy)教授主持之研究小組,研究設立大學撥款委員會之可行性,包括公立大學法人化、財務完全自主等,其構想與建議書接近。

(八) 關於政策方面,私立大學學費應准自主,公立大學之學費及系所名額由政府訂立標準,但擴大其彈性幅度為三十%至五○%,由各校自定

私立校院學雜費收費標準的自由化(各校自訂),教育部亦曾審慎考慮其可行性,惟經調查私校意願,多數學校仍頗多顧慮,恐怕引起惡性競爭,優勝者大力擴大規模,弱勢者關門大吉,至於公立大學學費允許三十%至五十%彈性,似可於全部院校實施校務基金後考慮。

(九) 我國高等教育的量必須擴充,其擴充應以運用民間資源,且以發展側重實務性校院為主

從各國統計比例(高等教育十八歲在學學生人口與同齡總人口比例)來看,美國三二•六、加拿大三七•七、日本一三•七、法國一七•七、德國一○•四、英國一七•七、瑞士五•四、我國一七•七三與 OECD 的一六•七接近,因此政府不宜再挹注大量經費設置公立校院,而讓高教擴充應以運用民間資源為主。雖然人力規劃部門有不同的看法,教育部目前在高等教育數量擴充上仍採取適量成長的政策,亦即研究所年增五%,大學部年增三%,以目前六十所大學校院,七十四專科學校,近七十萬大專學生,目前尚有接近十所公私立校院在籌設中,政府在近期中將不再設新公立大學。

(十) 第一期諮議報告已分項研議,當進一步落實政策,例如入學考試之改革(兩階段改良式聯招);第二期諮議報告之建議事項仍將深入研議,並將於年底前將兩期報告之規劃及執行情形,向本院院會提出專案報告。

五、交換意見

(一) 李召集人遠哲意見

感謝教育部郭部長花那麼多心血深入瞭解本期諮議報告書內容並作回應,從中瞭解本會委員的看法與教育部意見仍相當接近,其中不同觀點部分,仍希望今天的會議能交換意見並充分討論,在交換意見之前,先請曾委員兼執行秘書說明有關「綜合高中」的問題。

(二) 曾委員憲政意見

關於「綜合高中」的型式,我國較屬於強迫式的分流,係以考試來主導,而德國是屬於選擇性的分流,是由家長與委員會相互討論來決定的;再者,從整體的狀況考量,配合產業的發展與升級,許多國家的人力結構,已由原金字塔的形狀調整為菱形,中級技術人員的需求佔最大多數,初級技術人力需求急速減少。且最近自德國的資料亦指出即便是職業學校,亦相當強調語文、數理等基礎科目,以及美術、音樂課程之重要性,因此秉持是項理念原則,不難發現中學的走向是適性且具選擇性的分流,而教育部所規劃的「綜合高中」的類型,基本上與本會的看法大致而言相當相近。

(三) 沈委員君山意見

1. 關於高等教育量的擴充方面,無論是實務性大學或私立大學的擴充,均與學雜費問題有某種程度的配合與影響,因此,希望開放學雜費政策自由化之後,以競爭來代替保護,故現行的大學倘若辦學成效不彰,讓其關門也不是一件壞事。

2. 關於教育部高教司改為大學教育委員會乙節,其最終目標是希望公立學校走向法人化組織,因此大學教育委員會宜採合議制,不僅負責撥款,還有其他事項……,類似國科會的性質,一方面具有專業性;一方面因屬合議制,可透過民間的力量來制衡立法機構妥善立法。

(四) 林委員清江意見

高等教育數量的擴充,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其影響可從下列各方面來談:

1. 回顧過去,大約民國四十、五十年左右,多以經費一效益的方式來決定我國的教育數量,以後則從人力推估的觀點來決定學校教育量的擴充,特別是高等教育部分;目前很多人則認為社會的需求、個人的需求,應該受到保障。先進國家邁入開發社會階段時,我們亦緊接其後,我國已有優厚條件,以迎接學習社會的來臨。

2. 其次,行政院經建會所做的人力規劃推估,並沒有提及未就業的人口到底是否應該接受教育,亦即面對失業的人口,究係讓其失業而請領社會福利給付抑或是讓其付款(繳交學費)再回到學校去接受教育。即使從人力規劃的角度分析,適度擴充高等教育的量仍有其必要性。

3. 目前宜重新分配高等教育的數量,政策倘以暢導回流教育為考量,鼓勵人生各個階段都有學習的需求,則現行的若干措施必須作適度調整,機會也要增加,否則面臨同等的競爭情境,年輕人受教機會的增加勢必會影響接受回流教育者的機會。

4. 比較世界各國的教育現況,我國在高等教育方面,仍有相當成長的空間。就以個人服務的中正大學為例,本校今年邁入第七年,計有二十七所研究所、十五個學系,惟最近兩年中,每年均只核准一、二研究所,事實上我們相當願意配合社會亟迫的需求來積極推動校務,擴充學生數量,充分運用資源,以善盡社會責任。

5. 個人以為,高等教育的數量及學生人數的分配方法,應有合理的調整,行政院經建會的人力規劃主張宜與其他各界對人力評估的主張有相互討論的機會,俾能更週延考量國家整體人力供需,並建立更適當的高等教育數量政策。

(五) 陳廳長英豪意見

非常欽佩教改會委員所提的各項興革建議,個人謹就地方教育主管的權責,說明有關配合協調的五項建議如后:

1. 希望教育能成為人人期待參與的終身學習,具體的作法是本廳有意將各社教館改制成社區學院,以嘉惠社區居民。

2. 關於「綜合高中」的構想,未來的方向相當正確,為配合國家的經濟建設,加強學生升學進路的宣導工作,必須以穩健漸進的方式來因應,不宜操之過急。

3. 關於國中、小學生輔導方面

在省政研討會上曾非常熱烈的討論校園暴力防治問題,具體解決之道,包括其一,加強青少年輔導,由家庭、學校及社會教育共同參與,並配合兒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等法源及措施,研議訂立「親職法」之可行性;其二,具體落實輔導專業,推動輔導證照制度之建立。

4. 關於基層教師工作負荷沈重(含教學輔導及行政事項……等)方面

如何減輕不當的行政負荷,包括教師兼會計、出納、人事……等,在現行的一致性人事政策考量上確實有相當程度的困擾,倘未來在人事政策上有適度的彈性,問題解決的難度可能相形降低。

5. 關於高中、職學生的比例,宜逐年漸低……,但其適當比例不宜由政府訂立乙節,個人認為其間存有若干的矛盾,亦即既然已有價值判斷(逐年漸低……),卻又提及完全由市場去決定(適當比例)。試問如不宜訂定參考比率,現行的高中、職學生比例三十%比七十%又有何不妥之處?再者,行政部門應訂立一明確目標,其執行才有所依據,因此,建議仍予以具彈性之比率較為合理。

(六) 楊委員國樞意見

1. 關於適度增加國小職員編制員額乙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教育部部長均列席與會,宜請對這一方面的問題表示意見,包括其可行性如何?……等。

2. 關於高中、職分流的比例問題,教改會與教育部的看法仍有歧見,建議教育部對此問題專案研究深入探討(包括究係高中量大於高職,高中、職等量,抑或高中量小於高職),務期有一明確的方向。

3. 關於大學數量問題,雖然世界各國在人口比例(特別是同一年齡層)上差異大,然此不完全是人力資源的問題,站在教育的立場,國民品質的提高遠甚於人力的多寡,而政府有責任來提供人民受高等教育機會的權利,因此這個問題值得深入探討,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政策目標,因為人的品質提昇,對整個社會的發展相當有幫助。

六、連院長結語

教改會自去年九月成立以來,在李召集人及各位委員的努力之下,已為國內未來的教育發展注入一股新的希望。記得上次諮議報告的主題:「在邁向二十一世紀前,從事根本性教育改革,滿足個人及社會的教育需求,協助個人有尊嚴的成長、社會有秩序的進步」,經過半年的集思廣益、熱心研討,匯集意見;此次進一步揭示:「推動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落實學校教育改革」作為整個教育改革的中心理念。兩次的報告書,立意正確、條理清晰,可讓國人看出教育改革的完整輪廓;今後透過終身教育的推展,聯貫家庭與學校教育,彰顯各類教育的功能,這世是世界教育發展的趨勢。我們順應世界潮流,因應社會變遷,值得欣慰。

一年來,教改會除深入研討各項改革主題外,且經常邀請各級教育行政同仁、學者專家、教育實工作者、以及社會人士,切磋討論,不但建立了教育改革溝通與規劃的良好模式,而且所得到的結論中,有很多具有前瞻性,在改革基本策略上也和教育部的構想相當一致,希望今後能更加通力合作,共策進行,落實改革的目標。

綜觀整個報告書,可以約略看出,教改會已將學生的「學習權」、教師的「自主權」、民眾的「求知權」,融合在教育改革的理念之中。因此,學生本位、師資第一、多元學制、彈性課程、擴大參與、學習社會的觀念,均已蘊涵在內。

就落實終身教育方面來說:由於資訊的快速交流、專業知能的日新月異、產業結構不斷的調整更新、民眾求知意願不斷的提高,回流教育已是社會大勢所趨。因此,建立學習社會,使民眾能感受到「處處是教室、時時可學習」,應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教育部現正加速研訂「成人教育法」,修訂「社會教育法」,並將「補習教育法」修訂為「進修教育法」,俾為終身教育體制建立法源。此外,如開闢成人教育院校、鼓勵大學校院以多元方式開辦推廣教育、透過資訊網路、電視媒體、衛視頻道等實施空中及遠距教學,保障企業員工進修權益等等,都是值得推動的方向。

其次,就高級中等教育來說:教改會建議,對完全中學的設立,應在學制年限上給予彈性,或是對於新制綜合高中,提供多樣化的課程實驗,賦予學校彈性排課;以及建議高中,高職及五專一年級的基礎課程力求一致,俾方便轉學,都值得重視,並進一步來研究辦理。

再就中小學課程改革方面來說:為發展全人教育,培養具有人文素養及基礎能力的國民,為當前中小學課程改革的重要課題。報告書上建議本著「教師共同經營課程」的理念,依據學生需要,對人文及自然學科有興趣的學生,加強其語文、數理能力的培養;對於有職業興趣的學生,加強技能訓練,並培養其職業道德與職業態度;或是將德智體群美五育及生活教育融入各類課程中,這些都是很切合實際的想法。在中小學學生行為輔導方面,報告書建議「從治本及治標方面,解決中小學學生行為輔導問題」,呼籲校長及教師應共同營造積極和諧的校園文化,重振師生之倫理;重視休閒教育,落實課外活動,並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讓青少年在享有尊嚴之外,也能盡其責任負其義務,而現行校園暴力、高中生管教問題,確實值得重視。

至於高等教育方面,建議發展適當的大學運作模式,尊重大學自主並明定自主範圍,以及給予私立大學在設科、招生及經費上較大的彈性,乃至充分運用民間資源,增進民間興學的功能,並給予專科學校較大的彈性經營空間等,都是值得考慮的方向。

最後,就教師專業素質之提昇來說:自從師資培育法實施以來,師資的培育已朝多元化發展;同時,教師法訂頒後,教師的專業自主權也將相對的增加。因此,對有志從事教育工作者,除職前應加強專業知能的培養之外,對於專業倫理、專業精神、專業態度方面也應加強。對現職教師則應透過在職進修或研習活動,使他們得到自我充實的機會。至於成立地區性教師中心,供教師就近進修,或規劃以學校為本位的進修方式,應屬可行。總之,教改成功與否,師資實為重要的關鍵。

近年來,教育改革的主張,此起彼落,民間團體的訴求以及學者專家改革建言之外,尚有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在報章雜誌上,發表建言,可見大家對教育改革都寄以殷切的希望。記得,本人在聽取第一次諮議報告書時,就表示:「凡現階段能立即採行的,應立即積極辦理,尚需研究者則請賡續研究。」教育部已多次邀集有關人員,對諮議報告書所提事項,逐項加以評估規劃,對教改會改革構想,相信會有良好的配合。

未來的一年,盼望各位委員,能繼續就已探討的各項問題,提示解決方案與因應策略,各位的努力,必將為我國教育現代化樹立輝煌的里程碑。

七、臨時動議(無)

八、散 會(上午十一時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