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國民教育中的相對弱勢學生

壹、現況分析

一、 目前我國國民教育諸多不完美的狀況中,以「升學」為支撐點的天平上,發現有相對強勢與弱勢學生的落差。國民中學的經營措施上,甚至更有窄化到一切以升公立高中為鵠的的現象。諸如教科書內容瑣細、教材量多而雜、筆試卷呆板不變,都是為競爭劇烈的公立高中升學考試所設計。依據高中高職 3:7 的比例,升入高中的學生比率至多僅佔 30% ,而升入公立者比率更低,但是學校裡很多學生的正常學習需求卻因為這種不正常現象而被忽視,以至於造成所謂「後段班」或「班後段」等不公道的教學狀況。在這種教育者的關懷遭受強烈扭曲的環境中,弱勢者固然苦不堪言,強勢者也未必稱心。弱勢者得不到最基本教育品質的保證,而強勢者所滿載的卻是知識的糟粕,這才是我們教育的真正悲劇。國民小學方面雖然沒有升學壓力,但是學業成就仍然受到過度的重視。在班級人數太多、教師負擔沈重的情況,學業成就偏低的學生往往得不到應有的關照。

二、國民教育的成效,雖然不應該只以學業成就作為度量的標準。但是目前以升學為導引、學業成就掛帥的不良校園文化中,卻已經造就了相當數量的相對弱勢學生。這些學生在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習未能受到應有的關懷,常扮演著陪讀的角色。尤其在國民中學階段,他們常被要求去適應一些不適合他們能力的教學與準備公立高中升學的措施,如不當的課程設計與沉悶的教學,強記為升高中的講義內容,參加為升高中設計的模擬考試或補習。於是這群在國中教育中的大多數逐漸成為國中教育中的相對弱勢。三年國中畢業之後,他們雖可被分配到高職或五專就學,但成績低落,基本學力不足,對職業教育一無所知。另有少部分則在這升學的強勢文化中被擊倒,或中途輟學,或成為校園的學生行為問題,如影響教室常規,危害他人安全,影響自身健全發展等。尤有甚者,成為社會的問題。

三、 依據教育資料統計顯示,每年約有 13% 的國中畢業生未能順利升學或進入勞動市場。其中雖有部分的學生進入延教班,但是就學或就業的狀況也未臻理想。尤其進入工廠後,常因個人意願或工作態度,而不能真正投入工作,時而返回學校、時而卻賦閒在外,形成升學與就業的邊緣人。而中途輟學學生,依據教育部訓委會截至 84 年 2 月 13 日的統計,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達 7341 人,且有不少學生中途輟學後不知去向。這些弱勢者之所以持續停留在弱勢,一個主要的原因是不利於學習者的條件或環境,並未獲得積極的矯正或改善。

四、 國民教育裡的相對弱勢學生的存在,其大部分的原因可能是由於學校辦學信念受到主、客觀環境影響而產生的教育偏差,如不當編班、不正常教學、不合理的學校資源分配等。但也有不少學生是由於下列因素而形成。

(一) 身心因素:

1. 因先天或後天造成的身體機能異常、傷害或障礙,使得學習無法順暢進行。

2. 具有精神官能症狀或精神病者,包括焦慮、沮喪、妄想、躁鬱、懼學等障礙。

(二) 行為因素:

1. 適應環境與人格方面有缺陷者,包括自傷、退縮、怪異、逃學、逃家、自閉、過動等等狀況。

2. 在某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卻因其他方面普遍表現欠佳,而無法充分發揮特長者。

(三) 經濟因素:

因父母收入微薄,無力支援正常學習所需的花費,甚或需要子女出賣勞力補充家計,以致嚴重妨礙了學生的學習。

(四) 文化因素:

居住地區文化貧瘠,父母教育程度有限,或出身少數民族,凡此種種,都會使學習困難度增高。

(五) 社會因素:

最主要的是,肇因於家庭的社會功能失調,譬如家庭破碎、發生重大變故、社經地位低劣等。或學校周圍文化以及治安欠佳、或經濟活動的干擾等,如廟會、祭儀、工廠、聲色商場等。

上述五種因素學生,在國民教育中成為學業低成就的相對弱勢,他們常在教育初期,就無法奠定良好學習基礎,以後又在常態編班與強調學業成就的教學中,得不到適時的補救,因而生活習慣、學習態度、是非判斷、基本讀、寫、算能力,都比一般學生相差甚多。這類相對弱勢學生,因為屢遭挫折而喪失信心,既無法肯定自己的價值,也迷失了自己追尋的方向。有些完全放棄學習的動機而產生自卑或反智情結,結果在毫無效益的折磨中,從小學一年級到國中三年級,耗損掉生命中最可貴的歲月,也造成國中校園諸多的問題。

貳、改革理由

一、 教育機會均等是一種教育的理想。在實現這種理想的過程裡,至少有兩個層次的措施可以嘗試:第一個層次是要求立足點的均等,使得不會因受教者個體的差別,而造成教育機會的歧異。也就是說對於不同地區、族群、性別、宗教、社經背景的學生,給予同樣的免費國民教育,而其受教的課程、享用的資源設備,都達到一定標準。第二個層次則是要使個人能力的發揮,不會受到不合理的障礙。因此,一方面要讓受教育者依其性向、身心發展、學習能力、充分開拓與實現自己的潛能;另方面要針對不利於學習者的條件或環境,積極加以矯正或改善。

二、 在現實世界裡,為追求教育機會均等所作的工作永無止境,因此輔導教育上的弱勢者也成為時時需要重視的任務。一般所謂弱勢者共有的特徵包括:享有較少的資源,佔據較差的發言地位,支配較弱的權力,得到較薄的關愛。以教育領域來看,譬如中等以下教育者相對於高等教育者為弱勢,不升學者相對於升學者為弱勢,受職業教育者相對於受普通高中教育者為弱勢。

三、 由於不正確的升學觀念與做法,以及社會變遷而產生的個別需求未能有充份的資源給予支持。於是國民教育中存在不少相對弱勢的學生。這些弱勢者的存在,是教育機會均等未能落實,教育正義未能伸張的標記。也是國民教育目標未能達成的原因,且為目前國民教育問題的重點。在「追求卓越,提高品質」的教育改革共識中,如何使國民教育中的相對弱勢學生,其不利於學習的條件或環境,獲得積極的矯正與改善,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參、改革建議

追求教育機會均等,提高國民教育品質。對於國民教育裡的相對弱勢學生,必須有辨識、補救、輔導的措施,政府才算盡到憲法託付提供基本國民教育的責任。目前可考量採行的辦法,除有關教育人員素資之提昇、入學制度之改革、多元價值文化的建立、特殊教育之改革等部分,由另案討論外,擬提出初步建議如下:

一、 建立校際輔導網路:

為發揮諮商輔導功能,應按區域的條件建立校際輔導網路,設置臨床心理、諮商輔導與社會工作人員,共享專業人員的支援,使人力資源充分運用,以便學校的輔導制度能發揮應有的機能。

二、 建立完整一貫的補救教學系統,並輔以必要之補償教育措施:

政府辦理國民教育,應該堅持它的普遍性與公平性特質。從學生走進學校,劃入班級時,就應該注意無論何種編班方式,都可能有其功效上的侷限。因此在設計上,應盡力使每個學生都能得到最好的照顧。此外,應研議學習診斷工具,配合以合宜的師資,規劃恰當的課程與教材。一方面使學生因為經驗與基本能力不足,所形成的學習挫折減到最小;另方面保障未來求知過程中不會受傷害,人格得以健全發展。如果在國民教育階段,學習成果因個體的條件,而有難以短時弭平的差異,政府應檢討規劃,建立完整而一貫的補救教學系統,並輔以必要之補償教育措施,使得個人的學習或自我改善,可以在終身的學習時程上進行。

三、 建立系統的生涯教育規劃:

國民教育原本具有提高國民素質、延後分化與尊重基本人權的特質,國中階段的職業教育應為系統的生涯教育規劃的一部份,實施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生活輔導應優先於職業輔導,良好的態度與行為應重於技術。因此,有關文化陶冶及養成健全人格的科目與時數,不可輕易減少。國中畢業生應有基本的成就水準,尤其語文運用與思考能力,應使達到能繼續向前發展的程度。

(二) 職業教育並非單一技能的培養,因應未來技術密集、變遷快速的社會結構,應該重視終身教育的理念,並有生涯教育的規劃。

四、 統整現行國民中學科目,減少上課時數,發展多元化課程:

目前國中課業壓力,因分科太多而更形惡化。不同科目教師同時加重對學生的要求,往往相同概念又在數種科目間重疊或混淆,造成學生精力的耗散與學習心理的挫敗。統整課程並保持多元彈性,才能適應個別的教學需求。

除了前述各項改進措施之外,更基本、更普遍的進步,必須先營造社會裡多元價值文化,體認每一個個人所應有的尊嚴與價值。在追求平等自由社會的道路上,對弱勢者的扶持是不容輕忽的社會責任。這類差別待遇的安排,將使境遇最不利的人,獲得最大效益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