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年元月十五日核定
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核定修正
九十一年三月六日核定修正
九十三年二月九日核定修正
| 一、 | 本要點依「中央研究院出版委員會組織章程」第二條規定訂定之。 |
| 二、 | 專書 (含論文集) 出版之申請,由作者或編者直接提出,或由本院出版委員會主動徵選。 |
| 三、 |
出版專書 (含論文集) 之申請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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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出版專書 (含論文集) 之審查程序,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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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期刊出版之申請,由出版人或本院各所(處)或研究中心主管提出,必要時得主動徵選。 |
| 六、 | 期刊出版之申請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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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期刊出版之審查程序,比照本要點第 四 條辦理。 |
| 八、 | 對本院所資助出版之期刊,出版委員會每年得請學者專家進行追蹤,考核其過去兩年之成果,以決定是否繼續資助。 前項考核每一期刊由三位學者專家負責進行,其審查程序比照本要點第 四 條辦理。 |
| 九、 | 本要點由本院出版委員會通過,報請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